一句話答案:期限要跟著案件,而不是跟著人。在 esLawOffice,庭期記在案件的「下次庭期」,上訴、回文、補正等期限以待辦管理,儀表板集中顯示本週庭期與逾期待辦。
期限放哪裡:三類日期,三種記法
| 日期類型 | 常見例子 | 在 esLawOffice 記在哪、怎麼被看見 |
|---|---|---|
| 庭期 | 準備程序、言詞辯論、調解期日 | 案件的「下次庭期」(含日期與時間);本週有庭期的案件計入儀表板「本週庭期」 |
| 法定/裁定期限 | 上訴、抗告、補正、答辯期限 | 掛在該案件下的待辦,設定到期日與優先級;逾期後在儀表板與側邊選單以紅色數字標示 |
| 內部工作期限 | 書狀初稿、證物整理、回覆當事人 | 同樣以待辦管理,可依狀態、優先級、案件篩選 |
期限的起算日與天數仍由承辦律師判斷;系統負責把判斷結果記下來、讓團隊看得到,而不是代替判斷。
為什麼期限最容易在「交接」與「看起來還早」時漏掉
多數事務所漏期限,不是不知道期限存在,而是期限只存在於某個人的行事曆、便利貼或 LINE 訊息裡。
- 收到裁判書的是助理,決定是否上訴的是律師,兩人各記一份日期;
- 下次庭期改期了,案件表還是舊日期;
- 距離到期還有三週的期限,最容易被本週的急件擠掉;
- 承辦人請假或離職,期限跟著他的手機一起消失。
所以方法的重點只有一個:期限要跟著案件,而不是跟著人。
一個少漏期限的工作方式
- 收文當天建檔:收到開庭通知或裁判書,當天更新案件「下次庭期」,或新增一筆掛在案件下的待辦,填上到期日與優先級。
- 每天開工看一次總覽:儀表板先看「本週庭期」與「逾期待辦」;逾期數字不是零,就先處理。
- 每週一次清單盤點:在待辦清單依案件、優先級篩選,確認接下來的期限都有人在準備;完成的待辦勾選標記,已完成清單可回查。
- 開完庭立刻更新:庭後把「下次庭期」改成新期日,並把庭上交代的補件事項拆成待辦。
- 交接時交「期限清單」:以案件為單位交接,接手者從案件頁就能看到下次庭期與未完成待辦,不必靠口頭補述。
期限紀錄屬於事務所,不屬於個人行事曆
期限寫在個人手機裡,等於事務所最重要的風險資訊不在事務所手上。把庭期與待辦放進案件,資料屬於事務所。
- 同仁離職可直接停用帳號,帳號無法登入,但經手的案件、待辦等歷史資料仍保留;
- 系統採管理員、律師、助理、會計四種角色,依職務分工查看與操作;
- 試用後若不採用,可要求匯出後刪除環境,或直接要求刪除。
esLawOffice 做得到/仍需人工判斷
| 項目 | esLawOffice 做得到(已上線) | 仍需人工判斷或另外處理 |
|---|---|---|
| 庭期 | 案件「下次庭期」(日期+時間);儀表板「本週庭期」 | 每案記錄下一個期日;庭後需手動更新 |
| 期限 | 待辦掛在案件下,設到期日與優先級;逾期紅色數字提醒 | 期限起算日與天數由律師計算,系統不自動推算法定期間 |
| 查看與篩選 | 待辦依狀態、優先級、案件篩選;可只看逾期;已完成可回查 | — |
| 交接 | 期限跟著案件;停用離職帳號,歷史保留 | 交接時仍建議當面確認例外事項 |
| 自動通知 | 收款期別在到期前 7 天、當天、逾期後 7 天發送站內提醒(可加 Email、LINE) | 庭期與待辦以儀表板與側邊選單數字呈現 |
esLawOffice 協助記錄、提醒與分工,不取代律師的專業判斷,也不對任何案件結果作出保證。
常見問題
esLawOffice 會自動計算上訴期限嗎?
不會。期限的起算與天數由承辦律師判斷;系統負責記下到期日、掛在案件下,並在逾期時於儀表板與側邊選單標示。
一個案件有好幾個已排定的期日,怎麼記?
案件的「下次庭期」記最近的一次;之後已知的期日與準備事項可先建成該案件的待辦,庭後再把下次庭期更新為新期日。
有行事曆或庭期提醒嗎?
案件可設定下次庭期(含日期與時間),本週有庭期的案件會顯示在儀表板統計卡上;其餘期限以待辦管理,逾期項目以紅色數字標示。
承辦同仁離職,他手上的期限會不會跟著不見?
不會。期限記在案件與待辦裡,而不是個人裝置;停用帳號後無法登入,但歷史資料仍完整保留,接手者從案件頁即可接續。
手機可以查庭期嗎?
系統以瀏覽器操作,手機與平板可以開啟查詢;輸入與編輯建議在寬度 1280 像素以上的螢幕操作。